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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泉州十一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844更新时间:2014-04-02
关于成立泉州第十一中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初中、高中党支部,各处室,工会,团委: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职责〉的通知》(泉洛群组办20141号)及《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关于成立泉州市洛江区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泉洛委教20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第十一中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尤仙水

常务副组长:刘新法

      副  组  长:宋伯理 赖文成 詹庆荣 罗型芳 苏炳超

  成      员:林绍文 陈能相 刘德新 黄华昌 戴和平 王金耀  吕凌宁 黄剑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刘新法兼任,成员由综合宣传组人员兼任,在教育工委第一督导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对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具体指导;

2、掌握学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正反典型,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检查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4、做好学校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和制度机制建设工作;

5、做好区教育工委督导组的联系服务工作;

6、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

领导小组并设综合宣传组、联络督导组和特色活动组三个职能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宣传组

组    长:刘新法(兼)

成    员:詹庆荣 罗型芳 苏炳超 王金耀 吕凌宁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制订、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情况综合、总结分析和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等工作;

2、负责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二)协调督导组

组    长:宋伯理(兼)

成    员:林绍文 黄华昌 黄剑虹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落实,信访办理;

2、负责区教育工委督导组的联系服务、指导协调等工作;

3、负责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特色活动组

组    长:赖文成(兼)

成    员:陈能相 刘德新 戴和平  

主要职责:

1、做好专题辅导、上党员课,观看电教片等相关工作

2、实施先进典型、党员微故事等工作;

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自选动作”专题系列活动。

       

                            中共泉州第十一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