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十一中开展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开展“不收礼”活动
2014年三节期间,泉州十一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尤仙水校长签署校长“不收礼”承诺公告,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开展自查,要求全体教师及家属不得收受下属、学生或是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同时严格规范招生、规范教育收费;严禁学校、教师授意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教材;不得要求、暗示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组织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补课,违规收受以任何方式支付的补课酬金;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生及家长为个人谋取的私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