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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十一中开展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开展“不收礼”活动

作者:办公室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942更新时间:2014-09-09

2014年三节期间,泉州十一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9月5召开行政会议,发出廉洁过好三节的通知,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尤仙水校长签署校长“不收礼”承诺公告,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开展自查,要求全体教师及家属不得收受下属、学生或是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同时严格规范招生、规范教育收费;严禁学校、教师授意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教材;不得要求、暗示或诱导学生参加本人组织或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补课,违规收受以任何方式支付的补课酬金;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学生及家长为个人谋取的私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