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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十一中与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检校共建”活动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005更新时间:2015-12-22

为推进学校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根据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结合检察院“四下基层”、“法律六进”等活动。1221日下午,泉州十一中党总支与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检校共建”签约仪式在区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洛江区人民检察院甘泽阳检察长、区检察院相关领导,十一中党总支书记兼校长尤仙水及校中层以上行政干部出席了签约仪式。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叶永胜主任和我校党总支刘新法副书记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检校共建”协议书。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甘泽阳就党风廉政建设、预防教职工职务犯罪,加强在校未成年人德育,青少年法制心理辅导,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校园”等方面做了讲话。十一中党总支书记兼校长尤仙水就拓展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功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党风廉政教育,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等方面共议检校发展大计。

“检校共建”的建立对我校师生普法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教育等方面将起着重要的提升作用。我校将借助检察机关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案例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共建交流活动,努力创建平安廉政新校园,拓展学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