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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第十一中学2017年春季收费标准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468更新时间:2017-02-13

根据泉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泉州市2017年春季普通中小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的通知》(泉价〔2017〕9号)、泉价〔2006〕165号及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泉州第十一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泉洛发改〔2014〕75号)精神,现就我校春季学费、课本费、教辅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初一年

初二年

初三年

教辅费

66.8

86.9

114.2

 

高一年

高二 年

高三年

学费

850

850

850

课本费

139

86

0

教辅费

147.8

文科实验班117.2;理科实验班139.6;文科普通班94.2;理科普通班116.4

0

作业本费

18

18

18

通学生合计

1154.8

文科实验班1071.2;理科实验班1093.6;文科普通班1048.2;理科普通班1070.4

868

住宿费

250

250

250

住宿生合计

1404.8

文科实验班1221.2;理科实验班1343.6;文科普通班1298.2;理科普通班1320.4

1118

泉州第十一中学

201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