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升学宴”的通知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文件
泉洛教监〔2017〕7号
关于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
“升学宴”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敬德职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局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进而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禁止教师参加各种名目的“谢师宴”“升学宴”和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
各学校(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行为。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二、加强宣传教育,运用好“四种形态”
各学校(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禁止党员干部举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和先进典型,充分展现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对违规举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行为,尤其对顶风违规违纪的要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咬耳、扯扯袖,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广大教师自觉抵制 “谢师宴”和“升学宴”,纯洁师生关系,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
三、加强责任追究,把纪律挺在前面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意识,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深刻内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指名道姓进行曝光,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有诉必问、有举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追,对顶风违规违纪行为,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595-22633676
举报邮箱:qzljjyjjz@qq.com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抄送:市教育局,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泉州市洛江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