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市地震局初步验收
我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市地震局初步验收
2018年12月29日上午,在泉州市地震局副局长叶威的带领下,执法监察科何全、洛江区地震办曾嵘嵘主任及工作人员一行莅临我校,检查验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升级改造建设工作。
验收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学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对我校应急避难场所的物资配备、应急供水供电系统、应急厕所、应急标志牌等各类设施进行了初步的验收检查。验收组认为,根据现行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泉州市洛江区第十一中学应急避难场所已符合Ⅱ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要求,对此,验收组予以了充分肯定。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人们能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期内,躲避由灾害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事先划分的带有一定功能设施的场地。泉州第十一中学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升级建设,对做好周边民众疏散安置工作,稳定民心、安定社会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