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十一中学体育馆室外工程 监理服务投标邀请书
泉州第十一中学体育馆室外工程
监理服务投标邀请书
泉州第十一中学体育馆室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现拟邀请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鲲鹏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建天正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第十一中学体育馆室外工程监理 由 洛江区教育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第十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拔款 ,招标人为泉州第十一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总投资约39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泉州第十一中学;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
2.4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3.3投标开始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年7月21日09时30分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仟元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7月21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泉州第十一中学(洛江区安达路1号);
6.2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定标方法
7.1招标形式:邀请投标
7.2本次投标报价以三家公司报价的最低价80000元为标底,通过现场密封报价,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7.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3天内与学校签订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第十一中学 ;
地址: 洛江区安达路1号 ,邮编: 362011 ;
电话:13505947978 传真:
联系人: 刘德新。
泉州第十一中学
2020年7月14日
附件:确认通知(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通知
泉州第十一中学: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泉州第十一中学新教学楼附属工程(新增)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 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