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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第十一中学围墙整改等零星工程设计服务投标邀请书

文章来源:点击数:1432更新时间:2021-11-25

泉州第十一中学围墙整改等零星工程

设计服务投标邀请书

 

泉州第十一中学围墙整改等零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邀请招标,现拟邀请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福建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第十一中学围墙整改等零星工程  洛江区教育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第十一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拔款 ,招标人为泉州第十一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总投资约7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泉州第十一中学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4工期要求:设计周期为2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以上资质

3.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开始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 年12月3日10时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日10时,提交地点为泉州第十一中学(洛江区安达路1号)

6.2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定标方法

7.1招标形式:邀请投标

7.2本次投标报价以三家公司报价的最低价20000元为标底,通过现场密封报价,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人。

7.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3天内与学校签订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第十一中学  ;

地址:   洛江区安达路1号      ,邮编: 362011 

电话:13859710856 传真:              

联系人:  郑昆明

泉州第十一中学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确认通知(适用于邀请招标)

 

确认通知 

 

 泉州第十一中学: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泉州第十一中学围墙整改等零星工程设计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 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章) 

年   月   日  

 

泉州第十一中学围墙整改等零星工程设计服务投标邀请书(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