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十一中会考奖励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工作积极性,为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进一步提高我校的会考成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争创十一中品牌。鉴于原来针对第一届高中会考(2004届)而制定的《泉州十一中会考目标及其奖励方案》已经不切合学校目前的实际,本着多劳多得,优质劳动多得的原则,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会研究决定,特提出从2006年起对会考奖励方案修订如下:
1、奖励依据:以福建省会考办公布的我校每个参考学科的平均分的标准分作为奖励的依据。(标准分是以平均分为参照点,以标准差为单位的分数。为了保证考生的水平得到准确而可靠的反映并便于各单位、各学科间横向比较及本单位、本学科历年成绩的纵向比较,我省会考引入标准分进行统计,全省各学科标准分平均都为60分。由于标准分将不同学科、不同年度的学生成绩放在相同的背景下比较,这就使考试评估相对合理。)
2、奖励对象:(1)以各个参考学科的备课组为单位,文理科不分开计算。(2)行政下年段领导、年段长、班主任。
3、各学科奖励基数:(1)各学科平均分的标准分达到60分,奖励300元,每超过1个标准分增奖100元,如果标准分没有达到60分,不予奖励。
计算公式:学科奖励基数=300元+(学科标准分-60)×100元
(2)本年段所有参考学科的标准分的平均分达到61分,对年段段长及班主任每人奖励200元,每增减1分奖励(扣除)100元。
注:如果段长、班主任同时兼任任课教师,可以合并累加计算。
4、任课教师奖金分配:所任教学科的奖励基数乘以本人的教学工作量系数
注:教学工作量系数的确定:教学工作量系数以科任教师每周任课的课时进行计算。周课时10节的工作量系数为1,每增减1节工作量系数增减0.1(周课时不包括星期六在内)。
附:2003级各会考科目成绩及与全省均差比较情况:
学科 |
标准分 |
平均分 |
离均差 |
标准差 |
优良率 |
离均差 |
合格率 |
离均差 |
地理 |
63.18 |
83.28 |
2.78 |
10.48 |
89.23 |
10.25 |
96.56 |
5.78 |
历史 |
61.13 |
83.82 |
0.92 |
9.76 |
92.70 |
7.31 |
96.99 |
3.32 |
信息 |
61.37 |
84.13 |
0.79 |
6.93 |
87.93 |
7.92 |
100 |
3.29 |
物理 |
59.65 |
82.64 |
-0.41 |
13.91 |
74.89 |
-1.37 |
93.96 |
1.81 |
化学 |
60.56 |
84.94 |
0.55 |
11.73 |
83.26 |
3.07 |
96.28 |
1.86 |
生物 |
62.67 |
80.63 |
2.86 |
12.83 |
74.42 |
10.15 |
94.42 |
6.32 |
政治 |
63.94 |
77.02 |
2.12 |
6.46 |
85.12 |
12.69 |
99.07 |
6.08 |
泉州十一中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