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综〔2009〕54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建设与评估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我厅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08〕71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工作,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根据我厅部署,积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努力推进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
近日,教育部在河北省邯郸市召开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地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的内涵建设与均衡发展。为了贯彻落实邯郸会议精神,与全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一步调,经研究,决定将我省“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对接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估对象。原“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范围为农村完全小学和初中校,对接后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对象扩大为各地布局调整规划中予以保留的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2.评估标准。原“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仍作为我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见附件1)。但根据教育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可以根据我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水平作适当调整,制定出既保证办学要求、又符合区域实际的本设区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在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开展本区域的评估工作。
3.评估程序。“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建设与评估,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建设和申报,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确认和授牌。评估的程序为,已完成建设的学校根据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和测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申报表(参考样式见附件2),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教育局在对县(市、区)上报的材料审查通过后,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评估。经评估认定达到合格标准的,由设区市教育局授牌确认其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牌匾参考样式见附件3),并报省教育厅备案。2009年底前各设区市按照“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评估确认的学校,可据设区市组织评估的结果直接确认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作为当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示范样本,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实施步骤。各市、县(市、区)应根据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工作三类地区的划分(见附件4),至2012年,37个一类县(市、区)应实现本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全部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同时启动二、三类县(市、区)部分地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至2015年,31个二类县(市、区)实现本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至2017年,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同步,19个三类县(市、区)实现本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基本均衡,使全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
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将纳入我省“双高普九”、“对县督导”和“教育强县(市)”督导评估体系中。省教育厅将对已通过各设区市教育局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进行定期抽查,以检查、核实其教师、设备和图书等办学条件是否达到本区域制定的合格标准。校舍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9〕109号)要求执行。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与评估标准差距较大的,将责成当地设区市教育局取消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资格。今后,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的各种综合性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必须在“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中评选。
附件:1.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标准
2.“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申报表(参考样式)
3.“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牌匾(参考样式)
4.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分类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十
主题词:教育 义务教育 标准化学校 通知
附件1: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项 目 |
分值 |
评估标准 |
评估办法 | |
A级指标 |
B级指标 | |||
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 |
校园用地 |
6 |
1、校园选址和布局合理,校园封闭,建有围墙和校门,配有升旗设施,整体美观庄严。(2分) 2、校园用地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小学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用地)。(4分) |
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查看图纸等资料,实地查看、丈量。见说明1 |
校舍面积 |
8 |
1、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小学6班、12班、18班、24班、30班分别生均不低于6.7平方米、5.8平方米、5.0平方米、4.7平方米、4.4平方米;初中12班、18班、24班、30班分别生均不低于6.6平方米、5.8平方米、平方米、5.4平方米、5.2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面积)。(3分) 2、班班有标准教室,使用面积小学每间不小于 3、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的间数和使用面积达到办学规模相应标准。(2分) 4、厕所符合卫生标准,使用方便。小学女生15人设一蹲位,男生30人设一蹲位和 | ||
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 |
活动场地 |
4 |
1、体育运动用地小学每生至少 2、绿化科技用地小学每生至少 |
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查看图纸等资料,实地查看、丈量 |
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 |
实验室 |
5 |
1、小学科学教室(科学活动室)1间(37班以上2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1平方米,仪器室(实验教师办公室)、准备室各1间(37班以上各2间),每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43、23平方米。初中理、化、生实验室(探究室)间数,23班以下按1:1:1配备,24-36班按2:1:1配备, 37班以上按4:3:2配备,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仪器室(实验教师办公室)、准备室、23班以下每科各1间,24-36班理、化仪器室各增加1间,37班以上每科各2间,化、生药品室均各1间,每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43、23、23平方米。(2分) 2、实验室及附属用房等设施配置分别达到《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基本要求。(3分) |
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和《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闽教基〔2007〕56号),实地丈量、查看。见说明2 |
综合实践活动室、劳技实践室(场地) |
4 |
1、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室不少于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小于 2、各室设施设备配置分别达到《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基本要求。(2分) | ||
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 |
实验 教学 仪器 |
4 |
1、实验教学仪器小学达到《福建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第二种方案配备要求,初中达到《福建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第二种方案配备要求。(2分) 2、分组实验能保证按4人一组进行实验操作,配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实验教师和专业管理人员。(2分) |
参照《福建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和《福建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57号),清点实验教学仪器、查阅实验教学安排表、实验通知单、实验记录单、实验报告,查阅实验教师和专业管理人员档案 |
信息 技术 装备 |
4 |
1、小学配有远程教育卫星教学收视点设备或计算机网络教育及教学资源,初中按远程教育要求建立计算机网络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可通过卫星或互联网接收远程教育资源,各学科有教学资源库和教师课件用于教学。(2分) 2、小学建有计算机网络教室1间,面积不小于45㎡,计算机完好率达95%以上,信息技术教育最少应满足“二人一机” 教学,配有计算机工作室(兼电教器材室)1间;初中建有计算机网络教室1-2间和多媒体教室2间以上,面积均不小于90㎡,计算机完好率达95%以上,满足信息技术教育“一人一机” 教学,配有校园广播系统、校园闭路电视系统设备,各有16㎡以上的专用室,电教器材室1间。(2分)。 |
参照《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终端接收站点设备基本配置》(闽教基〔2005〕83号),《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和《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闽教基〔2007〕56号),实地查看 | |
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 |
图书馆(室) |
5 |
1、小学设藏书室(面积按不高于600册/m2计算)、学生阅览室(座位面积不小于 2、中心小学藏书量生均不少于15册,报刊种类不少于40种,农村完小藏书量生均不少于10册;初中藏书量生均不少于20册,报刊种类不少于60种;完中初中部藏书量生均不少于28册,报刊种类不少于120种。(2分) 3、中心小学、初中和完中初中部应配备专职管理员,一般完小应配兼职图书管理员。(1分) |
参照《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和《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闽教基〔2007〕56号) 中图书馆(室)装备标准Ⅱ类要求。完中初中部按完中整体评估,参照《福建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试行)》(闽教基〔2007〕24号) 中图书馆(室)装备标准Ⅱ类要求。至2010年,一般完小藏书量应达到生均15册,初中藏书量应达到生均25册,完中藏书量应达到生均30册。初中、完中初中部可根据馆舍功能布局需要将师、生阅览室合一。面积和座位数不够的酌情扣分,其他不够的全扣,实地查看。见说明3 |
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 |
体音美 教室 |
6 |
1、小学设音乐、美术室各1间,每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 2、体音美教室和器材室设施设备配置分别达到《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和《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基本要求。体育器材按教育部《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乡村中小学必配类(含一、二类)要求配齐,选配类按一类40%配备;音乐、美术器材按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Ⅱ类要求配齐。(3分) |
参照《福建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和《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试行)》(闽教基〔2007〕81号),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闽教体〔2002〕1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 (教体艺〔2002〕17号)要求,实地丈量、清点、查看 |
实验室、图书馆(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 |
设施设备 管理和使用 |
4 |
学校建立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使用制度,并抓好落实;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使用率和完好率良好,能按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用足用好,实现课程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4分) |
查阅材料,实地查看 |
食堂和宿舍 |
学生 食堂 |
4 |
1、学生食堂建筑面积,小学生均1.72平方米,初中生均1.5平方米。(2分) 2、食堂设施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并按卫生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定期消毒,通风、采光良好、卫生、整洁。(2分) |
参照《福建省义务教育校舍建设标准(试行)》(闽教发〔2007〕113号)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要求,查看图纸等资料,实地丈量、查看。见说明4 |
学生 宿舍和 卫生室 |
6 |
1、学生宿舍建筑面积小学生均4平方米,初中生均4.5平方米,每人一张床。(2分) 2、宿舍坚固安全,配套设施齐全,通风、采光和卫生状况良好,学生宿舍应设有厕所、盥洗设施。宿舍设室外厕所的,厕所距离宿舍不超过 3、按要求设立卫生室并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管理规范。(2分) | ||
教师 队伍 |
学校 领导 |
6 |
1、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层以上班子健全,年龄、学科结构合理,学历达标,中级职称以上≥80%。 (3分) 2、学校领导教育思想端正,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奉公。(3分) |
听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教师座谈会 |
教师 队伍 |
师资 配备 |
8 |
1、师资队伍学科配套,结构合理,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98%,小学50%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专多能,能适应两门以上学科教学,初中80%的教师能胜任循环教学,能够承担综合实践活动教学。(4分) 2、50岁以下的教师均取得信息技术或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按有关规定完成教师继续教育工作。(2分) 3、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机制健全,奖惩合理,业务档案完整。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2分) |
查阅教师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信息技术或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近两年教师任课表等材料,抽查部分教师计算机操作及教师评价资料 |
教育 管理和质量 |
学校 管理 |
8 |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校风、教风、学风良好。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校园育人环境良好,校容校貌整洁优美,校纪严明,组织活泼。(4分) 2、学校管理制度化、科学化。重视德育工作,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加大德育实践力度,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辅导室,配齐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定期开展教育培训。(4分) |
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查看,学生座谈等 |
教学 常规 |
6 |
1、学校认真实施省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认真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开齐开足各门课程。(2分) 2、严格按规定选用教学用书,对备课、上课、作业布置批改、辅导、实验、电教、指导综合实践活动等教学环节有明确的常规要求,定期检查、总结、分析。(2分) 3、教务档案管理科学、规范,教师能严格执行有关常规,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学生课业负担合理,教学秩序良好。(2分) |
查阅档案,听课等 | |
教育 管理和质量 |
普及 程度 |
6 |
片区内小学适龄儿童均能按法定时间全部入学,学校均衡分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9.9%以上,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毕业率达100%;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7%以上,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三年按时毕业率达92%以上,毕业考试及格率90%以上。(6分) |
查阅相关表册和资料 |
合格率 |
6 |
1、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基本要求,学生期末考试学科及格率达80%,全科及格率达70%。(3分) 2、初中史、地、生、劳技结业考试及格率达90%以上,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率97%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正常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85以上。(3分) |
说明:
1.校舍建筑面积应按不同办学规模达到相应的生均标准,小学每班按45人、初中每班按50人计算。办学规模低于和高于表中最小、最大办学规模的,套用最小、最大办学规模定额;办学规模介于各个标准之间的,以“插入法”按比例测算相应生均标准进行评估,保证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到基本要求。
2.九年一贯学校和完中初中部的实验室及附属用房、各室设施配备等应按不同学段办学规模(班级数)和班额人数分别计算,不得以资源共享为由降低标准。
3.九年一贯制学校图书馆的借书处面积、教师阅览室、报刊种类、人员配备按初中标准,其他馆舍面积和藏书量按小学和初中标准分别计算;完中初中部图书馆与高中部共用,按包括高中部学生在内对完中进行整体评估。
4.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寄宿生及寄午膳学生的“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有关项目按不扣分计算。
附件2: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申 报 表
(参考样式)
申报学校(盖章)
学校校长(签章)
学 校 主 管 部 门
学 校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申 报 日 期
××市(设区市名称)教育局
二○○九年十二月
表1:
学 校 基 本 情 况 统 计 表
学 校 规 模 表
创办 日期 |
学生 |
年级 |
一 年 级 |
二 年 级 |
三 年 级 |
四 年 级 |
五 年 级 |
六 年 级 |
七 年 级 |
八 年 级 |
九 年 级 |
合 计 | ||||||||||||
班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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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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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均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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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工 |
核 编 教工数 |
实 际 现 有 教 工 数 | |||||||||||||||||||||
人数 |
其 中 | |||||||||||||||||||||||
中共党员 |
共青团员 |
专任教师 |
职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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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 |
用地 面积 (m2) |
生均 用地(m2) |
绿地 面积 (m2) |
生均绿 地面积(m2) |
校舍建 筑面积(m2) |
生均校 舍建筑 面积(m2) |
食堂建 筑面积(m2) |
生均食 堂建筑面积(m2) |
宿舍建 筑面积(m2) |
生均宿 舍建筑面积(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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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班 子 情 况 表
姓 名 |
职务及 任职时间 |
性别 |
年龄 |
教龄 |
学 历 |
学 科 |
职 称 |
政治面貌 |
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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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层 干 部 情 况 表
姓 名 |
职务及 任职时间 |
性别 |
年龄 |
教龄 |
学 历 |
职 称 |
政治面貌 |
任教学科 及周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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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任 教 师 情 况 表
人数 |
年 龄 |
职 称 |
特 级 |
学 历 | |||||||||||
35岁以下 |
36 | 49岁 |
50岁以上 |
高级 / 小学中学高级 |
一级 / 小学高级 |
二级 / 小学一级 |
三级 / 小学二级 |
未 评 |
研究生 |
大学本科 |
专科 |
中专高中 |
达标 人数 |
学历 达标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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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任 教 师 分 课 程 情 况 表
语 文 |
数 学 |
外 语 |
体 育 |
思 品 |
历 史 |
地 理 |
科 学 |
生 物 |
物 理 |
化 学 |
音 乐 |
美 术 |
劳 技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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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书 情 况 表
图书总册数 |
生均图书(册) |
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种) |
报刊种类(种) |
其他类型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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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育 设 施 情 况 表
运动场跑道 (m) |
直跑道 (m) |
篮球场(个) |
排球场(个) |
生均体育活动 场地面积(m2)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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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行政、生活用房情况表
序号 |
名 称 |
间 数 |
使用面积 (m2) |
序号 |
名 称 |
间 数 |
使用面积 (m2) |
1 |
普通教室 |
|
|
4 |
图书阅览室 |
|
|
专用教室 |
5 |
体育活动室 |
|
| |||
1 |
物理实验室(初中) |
|
|
6 |
体育器材室(初中) |
|
|
2 |
化学实验室(初中) |
|
|
7 |
科技活动室 |
|
|
3 |
生物实验室(初中) |
|
|
8 |
心理咨询室 |
|
|
4 |
仪器标本准备室 |
|
|
9 |
广播、闭路控制室 |
|
|
5 |
音乐教室 |
|
|
10 |
*电子备课室 |
|
|
6 |
乐器室 |
|
|
11 |
*电子阅览室 |
|
|
7 |
语言教室 |
|
|
12 |
*校园网络中心机房 |
|
|
8 |
语言资料室 |
|
|
办公用房 | |||
9 |
计算机网络教室 |
|
|
1 |
教学办公室 |
|
|
10 |
计算机辅房 |
|
|
2 |
行政办公室 |
|
|
11 |
多媒体教室(初中) |
|
|
3 |
广播社团办公室 |
|
|
12 |
教学光盘播放室(小学) |
|
|
4 |
德育展览室 |
|
|
13 |
卫星教学收视室(小学) |
|
|
5 |
卫生保健室 |
|
|
14 |
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教室 |
|
|
6 |
* 会议接待室 |
|
|
15 |
劳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教具室 |
|
|
7 |
*总务仓库 |
|
|
16 |
美术教室 |
|
|
8 |
*维修管理室 |
|
|
17 |
美术教具室 |
|
|
9 |
*传达值班室 |
|
|
18 |
书法教室 |
|
|
生活服务用房 | |||
19 |
地理教室(初中) |
|
|
1 |
厕所 |
|
|
20 |
科学(活动)教室(小学) |
|
|
2 |
* 教工单身宿舍 |
|
|
公共教学用房 |
3 |
* 教工食堂 |
|
| |||
1 |
多功能教室(小学) |
|
|
4 |
* 开水房 |
|
|
2 |
合班教室(初中) |
|
|
5 |
* 配电室 |
|
|
3 |
电教器材室 |
|
|
6 |
* 汽车库(初中) |
|
|
注:条件暂不具备的学校加 * 号项目可作为选配
表2: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情况表
A级指标 |
B级指标 |
分值 |
学校自评 得 分 |
设区市评估 得 分 |
校园用 地和教 学用房 |
校园用地 |
6 |
|
|
校舍面积 |
8 |
|
| |
活动场地 |
4 |
|
| |
实验室、 图书馆 室)和 配套的 教学仪 器设备 |
实验室 |
5 |
|
|
综合实践活动室、劳技实践室(场地) |
4 |
|
| |
实验教学仪器 |
4 |
|
| |
信息技术装备 |
4 |
|
| |
图书馆(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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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音美教室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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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管理和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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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和 宿舍 |
学生食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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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和卫生室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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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队伍 |
学校领导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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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配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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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管理和 质量 |
学校管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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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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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程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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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率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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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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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为我省“福建省农村中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中各指标内容及其分值,各设区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微调。
表3:
县(市、区) 教 育 局 意 见 |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设区市 教育局 意 见 |
公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本申请表一式三份,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各留一份存档。
附件3: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牌匾(参考样式)
1.牌匾尺寸:长60厘米,宽40厘米。
2.牌匾中文字排列格式:(1)“授予”:字体为行楷,字号为86,黑色,居左上角排;后排学校名称,学校名称格式为“××县(市、区)(县市区名称)××(学校名称)”,如“顺昌县高阳中学”,字体为宋体,字号为86,加粗,红色;(2)“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字体为魏碑体,字号为160,加粗,红色,居中排列;(3)“××市(设区市名称)教育局”:为宋体,字号为86,加粗,黑色,居右下角排;时间为各设区市确认文件下发的年月,字体为宋体,字号为71,加粗,黑色,居右下角排。
授予 ××县(市、区)(县市区名称)××(学校名称):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市教育局 二○○九年 月 |
附件4:
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分类表
一类县(37个):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思明区、
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闽侯县、
连江县、长乐市、罗源县、福清市、城厢区、涵江区、
南安市、永春县、安溪县、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
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德化县、惠安县、梅列区、
三元区、永安市、沙 县、延平区、新罗区、芗城区、
龙文区
二类县(31个):
闽清县、南靖县、东山县、荔城区、秀屿区、明溪县、
清流县、泰宁县、尤溪县、将乐县、云霄县、漳浦县、
诏安县、长泰县、龙海市、永定县、漳平市、霞浦县、
古田县、蕉城区、福鼎市、福安市、浦城县、建阳市、
顺昌县、邵武市、建瓯市、武夷山市、琅歧经济管理区、
常山开发区、湄洲岛管委会
三类县(19个):
永泰县、平潭县、仙游县、华安县、平和县、宁化县、
大田县、建宁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长汀县、
武平县、连城县、上杭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
柘荣县